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法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制定我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宁艳岩 谢昆鹏
副组长:石兰月
成员:谢 雯 毛慧琼 李改芹 时阳阳
二、适用对象
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2023级普通高考录取本科学生,不含2023级专升本学生、艺术类、体育类学生。
三、法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法学、社会学,入学考试相关成绩优秀,优先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确保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和适应能力;
2.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刻苦,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3.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到过学校任何处分;
4.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全部合格,原则上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中上水平;
5.结合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英语成绩及面试(若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时,学院将组织面试)成绩,择优选择接纳。
(二)申请转出法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完成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进度安排;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转出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三)申请在法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法学、社会学,优先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确保转入的学生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和适应能力;
2.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刻苦,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3.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到过学校任何处分;
4.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全部合格,经辅导员谈心谈话后可直接转入申请专业。
四、其他事项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法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面试工作方案.docx
附件2:法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限制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