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2018年10月8日中午13:00,我系全体学生会干部共同学习了《法律系学生会管理制度》。
制度主要规定:学生会干事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学生会干事必须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要求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制,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 10 分。一学期考核成绩在 9 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 6 分以上的为合格, 4 分将做为降级留用, 2 分以下免去其职务。要求学生干部们准时参加例会,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且得到主席团或老师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干事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做好会议记录。
轮船行驶在没有航标的河流上到不了终点,我们在一个没有纪律的学生会环境中也成不了栋梁。只有纪律的约束,才能使我们的个人能力得到提高。只有严苛的要求,才能使我们更加优秀。通过此次学习,法律系全体学生会干部充分认识到个人责任与使命,确立学生干部工作目标,明确开拓进取的前进方向,对接下来法律系团学组织工作的开展有了新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