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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2021-12-15 09:51  

12月14日下午,我院在象湖校区法学院会议室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邀请学校宣讲团成员、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光泉副教授为我院全体教师党员做了一场精彩的专题报告。 

在本次宣讲会上,李光泉副教授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为主题,从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理论成果——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实践成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根本原因三部分进行阐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次的《决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出了新概括和新阐述,其中的“十个明确”增加了两条并调整了次序,尤其是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性。 

老师们一致认为,通过这次宣讲学习,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积极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为立德树人,落实在教书育人工作的实际行动中,积极投身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活动中。 

 

                                                                撰稿人:相天起    审核人:程希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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