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就业、成长成才的理想融入中原更加出彩的实践中,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积极到国家急需的岗位和领域贡献智慧、建功立业,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部署及我校有关事宜通知,现我院评选流程及结果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及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及学生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将于2020年7月毕业的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标准和名额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教学〔2020〕131号”文件执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教办学〔2020〕59号”文件执行。。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人选(班集体)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荣誉,“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3.我院分配名额:省级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1个、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2名。
三、推荐程序
我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任成员的评审小组,由学院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面向全体学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四、公示结果
1.省级三好学生:17级法律事务班郭耀楠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8级法律事务班尤睿晔
3.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17级法律事务班赵丽杰
17级社会工作一班刘璇晴
4.省级先进班集体:法学院17级法律事务班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团总支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