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字〔2024〕18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法学院学生管理与教学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宁艳岩谢昆鹏
副组长:石兰月
成员:谢雯毛慧琼李改芹王碧雯伍灏欣
二、适用对象及条件
1. 适用对象。我校在籍在读全日制2024级普招本科学生,不含2024级专升本学生、艺术类、体育类学生。
2. 申请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字〔2024〕181号)相关规定。
三、法学院转专业具体工作方案
(一)申请转入法学院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报名学生人数的,转入专业全部接纳报名学生。
2. 转入专业可接纳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报名学生人数的,报名同一转入专业的学生,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结合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外语成绩(占比50%)和面试成绩(占比50%),择优选择接纳。
3. 申请学生第一学期统考课程有不及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申请转专业条件的不予以接纳。
4.热爱法学、社会学,入学考试相关成绩优秀,优先考虑学生的个人兴趣和发展潜力,确保转入法学院的学生具备足够的学术能力和适应能力。
5.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刻苦,能够积极配合学院相关工作,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党纪处分、政府行政及司法处理。
6. 学习勤奋,原则上成绩排名在本班级的中上水平,能够顺利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
7. 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法学院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二)申请转出法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完成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进度安排。
2. 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拟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和个人成长成才。
四、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法学院
2025年2月20日
法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面试工作方案.docx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可接纳的转专业学生人数和专业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