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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
2023-09-20 16:45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自有专任教师名单、外聘教师名单、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

公示材料:

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

2.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

4.外聘教师名单

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上级正式下达评估结论为止。

 附件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pdf 

 附件2: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pdf

 附件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pdf

 附件4:外聘教师名单.pdf

 附件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pdf


附件【附件1: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自有专任教师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外聘教师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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