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学校首页  学院首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基层教学组织  专业建设  学生工作  党团工作  创新创业就业  教学科研工作  文档下载 
今天是:
最新消息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公示名单    2024/10/17
法学院2022年诚聘英才
2021-12-27 17:46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优秀人才前来我院工作。   

一、法学院简介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起源于1994年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政治理论部(经济法系筹建)设置的经济法专业(1995年招生),2003年5月设立经济法系,2006年6月更名为法律系,2019年6月,成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   

现有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社会工作二个本科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今年首次招生,是河南省第一家,全国第二家,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建有模拟法庭(郑州市中级法院巡回法庭基地)、法律综合实训室、法律诊所、经侦实训室、速录室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站5个校内实训室。有郑州市公证处、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金水区司法局、京师律师事务所等10多家校外实训基地,保证学生实习需求。   

社会工作专业坚持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服务技能。该专业拥有一支专业理论扎实、专业技能过硬的“双师型”师资队伍,被评为河南省首届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河南省文明教师。有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晋江市致和社工事务所、北京市大兴区助兴社会工作事务所、广州市番禺区星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郑州市金水区玖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实习实训基地40多家。   

目前,全院共有教职工43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2人,博士5人,讲师23人,双师型教师18人(其中具有司法资格的教师11人,社会工作师7人。1名教师被评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教师被评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3名教师获得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 3名教师被评为河南省教学标兵。近三年公开发表论文95篇,其中CSSCI收录期刊、中文核心期刊22篇,出版省部级教材20部,主持厅级以上课题62项,获得厅级以上奖励20项。    

二、人才引进类型及条件

(一)教授、副教授

在国内公办本科高校、省部级以上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含)以上,所从事专业在本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授或副教授。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近5年业绩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2.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发展研究奖等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排名第一)。   

4.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省级规划教材1部及以上(总字数20万字以上)。   

5.自然科学类在SCI期刊二区发表2篇及以上或三区发表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人文社科类在A&HCI、ISSHP、SSCI、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6.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省骨干教师等省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   

(二)博士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硕、博专业相近或一致。专业以法学、社工优先。如若科研能力较强者,可适当放宽至不限专业、专科学历起或45岁以下皆可。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教授、副教授

引进人员按照河南省及校内有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享受校内同等级别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博士

安家费:急需专业博士40万元,一般专业博士30万元。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到校报到后,首次支付安家费的50%,剩余款项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发放10%。科研启动费发放按照学校科研处规定执行。   

第六条其他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租房补贴

引进博士:学校提供租房补贴3500元/月,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正式报到后本人在郑州市辖区自行购置商品房者,持购房合同和缴纳房款票证等材料,学校可一次性支付租房补贴20万元。   

(二)博士绩效:按照学校相关考核规定,考核合格者,6年内享受3000元/月的博士绩效。

(三)职称高聘:引进的副教授以下职称博士,校内聘为副教授,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待遇;已经取得副教授职称且经学校认定的博士,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校内教授绩效待遇。以上两种情况,聘期均为3年,3年后不再高聘。

(四)配偶安置:博士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河南省和我校当年公开招聘条件者,可参加公开招聘;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且需要学校解决工作的,校内按人事代理人员安排工作。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安排为校内临时用工。

四、相关事宜

法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全年进行。联系方式:   

法学院办公室:85305065   

王老师:18538776279   

上一条:法学院2021-2022学年第2学期2019级-2021级本科专业学生选修专业选修课程和学校特色课程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关于我校青年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关闭窗口

 

象湖校区: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邮编:451464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