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上级要求和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为基本时间线索,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4个时期”党的历史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现就组织开展“4个时期”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月30日前,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进行一次专题集体学习研讨交流。要求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中心组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前期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实践的基础上,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本要求,结合“4个时期”党的历史,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不断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2.校党史学习教育各指导组要采取巡听旁听的形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史专题学习研讨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同时采取查阅会议记录、中心组成员发言提纲等方式全面了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深入挖掘所指导单位在研讨交流中的亮点和创新经验,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30日前将理论学习中心组“4个时期”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议记录(复印件)、个人发言提纲或学习体会、相关新闻报道,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子湖校区行政楼339室)。
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